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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科学院广州教育基地外国留学生宿舍管理规定(暂行)
时间:2013-05-15 点击:

       在中国科学院广州教育基地(以下简称教育基地)学习并住在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留学生公寓,外国留学生应自觉遵守留学生宿舍的有关规定。

1、外国留学生入学后,凭广州分院科技处(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 电话:87775213)的通知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(如护照、居留证等)到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留学生公寓

(广州市五山白石岗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 

电话:020-85290221&020-95290005)办理住宿手续。

2、交纳200元房屋钥匙押金,在点清住房内各种设施和物品并签字后方可居住。毕业前须事先通知研究生院外事与留学生办公室离校日期,经公寓管理人员清点房间设施物品无损坏或丢失后,退回住房押金。

3、必须按指定房间住宿,未经公寓管理人员准许,不得私自调换房间,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。自费留学生住宿费应于报到之日或注册前缴付,应按月缴付房费。无故逾期一周交付者,需另付5%的滞纳金;对无故拖欠房费者,将停止其住房。领取钥匙进入房间住宿。不得将房间转租或转让他人居住,违者视情节严重给予批评或罚款。

4、注意宿舍整洁,保持公共卫生。爱护公物,禁止私自调换、拆卸、损坏宿舍内桌椅书架、卧具等一切用品。房间和楼道内不得随意刻划、钉钉。损坏公物要赔偿。

5、禁止在房间内使用电炉,以免发生火灾。 因本人责任引起的火灾,必须赔偿一切损失。情节严重者,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6、禁止私自在房间门上装锁。如有发现,没收并处以罚款。

7、禁止宿舍内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。

8、外出时必须关好门窗,关闭电源开关,以防意外。

9、不得利用留学生宿舍从事违反法律和校规的活动。

10、遵守公寓作息制度,晚上1130前应返回公寓住宿。

11、保持公寓安静,不得高声喧哗、吵闹,不得高声播放音乐,以免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。

12、会客制度:

1)会客时间为早8:00-22:00

2)来访客人要出示有效证件,需出示证件,在总服务台登记。

3)不得私自留客人住宿,如需住宿,需到总服务台办理有关手续。

13、学习结束,须于毕业之日起三周内持离校手续单到公寓总服务台办理退房手续,交还房间钥匙。

14、如宿舍里的设备及被褥等丢失或损坏,将视情节从房屋押金中扣除或追加赔偿。离开房间时将手续单交给所在公寓总服务台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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